问题 | 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继承问题时,首要关注的核心情况即被继承人的离世。
当被继承人离开人世后,自然会启动继承程序。 若是子女不幸成为法定继承人,基于法律规定,他们通常有权分享这份遗产。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财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谋杀行为,这些子女将失去全部或部分的继承权。 在遗嘱继承方面,倘若被继承人在生前已通过遗嘱方式明确指定子女作为遗产继承人,并且该遗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有效性,那么子女便可依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在此过程中,子女还需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比如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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