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财产子女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财产子女继承的全新法规主要表现在以几点关键要素上:
首先,子女无论是作为优先顺位的继承人,抑或是在遗嘱未予分配的特殊状况下,都享有与所有其他继承人平等地参与分配父母合法财产的权利。 然而,如果父母在世时有签署过合法且有效力的遗嘱安排,那么便应依照遗嘱中所述的分配原则予以实施。 其次,特别强调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在财富分配过程中予以适度的优待,即在继承分配中予以适当的加分待遇; 相反,若存在有扶养能力以及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其扶养责任,那么在遗产分配阶段,他们将面临被取消分配权或减少该部分份额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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