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份额怎样划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份额的具体配置,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在法定继承的范畴内,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们所享有的遗产分配比例是应大体相等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境下,这种均等的原则也可能面临挑战,例如,对于那些身陷生活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分配遗产时就必须给予适当的关照; 其次,如果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承担了至关重要的抚养责任或者与之共同生活过,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理应获得更多的份额; 最后,如果某个继承人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但是却没有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那么在他们参与遗产分配时,很可能无法享受任何份额或者只能得到较少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