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剥夺继承资格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继承人存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之行为、因争夺财产利益而实施杀害其他合法继承人之事实、或者遗弃被继承人至使其受极度苦楚以及虐待被继承人大到一定程度等不堪忍受之恶劣行径,将会被剥夺行使继承权。
在此类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所有符合继承资格条件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将依照法律程序享有正当权益并继承遗产。 然而,若有继承人及时认识自身过错且有悔过表现,且经得被继承者的宽恕审议或于遗嘱执行后被列为具备继承资格之人的,则该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应被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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