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继承权怎么制约父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其子女对于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在原则上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孩子们依然保有权利继承他们父母的财产,除非在此过程中法定情形引起了继承权的丧失,例如蓄意谋害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残忍地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等。 然而,父母的离异并不足以动摇子女与其父母所形成的血缘关系及其享有的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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