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继承权新规继承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遗产继承的具体顺位:
首先是配偶、其次是子女(此条款含括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 第三顺位则是兄弟姐妹、祖父辈以及祖母辈。 当继承权启动之时,仅由前述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合法分配,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得参与; 且若无前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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