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父母的遗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父母亲财产的分割事宜,其办事依据原则上并不受前述离婚事件的影响。
假设父母在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且具效力的遗嘱文件,那么财产便会依照遗嘱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分配; 反之,如果未曾留下任何遗嘱类的指示,那么就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办理相关事务。 在这两种情况之下,子女都可以作为遗产的首要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通常来说,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所获得的份额应该是平等的。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境遇较为艰难、同时也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理应得到适当的关照。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 而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可能无法获得或者只能拿到较少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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