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的顺位安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合法配偶、其次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法定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最后是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及同样存在法定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在继承纠纷出现时,只能让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参与分配遗产,对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而言,他们并不具备直接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 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都无法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进行第二顺位继承者的判别并决定遗产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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