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配偶要求分割遗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当被继承人过世之后,其合法继承人的配偶并不拥有法定的继承权,因此无法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和处置。
然而,在婚姻关系尚存且未解除时,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从被继承人处所继承得来的财物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继承人在接受并管理了遗产之后,其配偶主张对该部分遗产进行分割,那么首要步骤便是要准确确认该部分继承所得到底是不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如果在遗嘱中已经明确规定该部分遗产仅专属于某位继承人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应是个人财富而不适用分割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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