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阶段首要任务是明确具备继承权之人及各人应得继承之额;
其次,需备齐各类必要文件资料,例如被继承人身故之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继承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书、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等。 随后,必须赴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事宜。 等到公证程序顺利完成之后,便可携带已获之公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至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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