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遗嘱情况下,遗产应依法律规定之继承方式处理。
该继承顺序如下所示:首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列入第一顺位; 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被划分为第二顺位。 当继承行为启动后,先交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享有此权益;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悉数去世或放弃继承权,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相关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之份额应保持相对均衡。 对于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酌情给予更多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履行其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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