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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姥姥死了外孙有权继承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外孙并不具备继承外婆遗产的权益。
然而,若在外婆离世前,外孙的母亲不幸先行离世,那么该外孙则可享有替代性的继承权,代为获取其母亲应得的那份遗产。
具体来说,若是继承人的子女早逝于被继承人之前,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他们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一般仅能继承他/她的父亲或母亲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我们将遵循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而在有遗嘱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会依据遗嘱的内容来决定遗产的归属;
倘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我们也会依照协议的规定来执行相关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他们的权益。
同样地,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他们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一般仅能继承他/她的父亲或母亲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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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6: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