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的人死了钱谁还没有欠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之人不幸离世而生前所借款项未立书面凭证,即所谓“无凭据之债务”,此类状况须依据实情进行深入剖析。
若借款人有遗赠财产,则其继承人应依法在继承范围内负有偿债义务。 理由在于,继承人在承继遗赠财产之际,理应对与之并行的债务负责。 然而,如继承人选择放弃遗产继承权,则可免除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税款及债务的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继承人仅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限制之内。 继承人若选择放弃继承,则无需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形之下,债权人需提供其他证据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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