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制度中,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父母则包括了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这里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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