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没公证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生效并不受制于是否经过公证机关的核准。
仅需符合我国现行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法律法规之具体要求,能体现遗嘱人自身的真实意愿,并且处理的对象只限于其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即可认定为具备法律效力。 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整章的规定来看,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身手书,签署名字,并注明年份、月份与日期; 而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者在场,由其中一位见证者按照遗嘱人口述进行书写,同时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须签署自己的名字,注明年份、月份与日期; 对于打印遗嘱,同样也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者在场,遗嘱人和见证者都应该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字,注明年份、月份与日期; 以录音或录像形式设立的遗嘱,也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者在场,遗嘱人和见证者都应该在录音或录像中记录他们的姓名或肖像,以及年份、月份与日期; 至于口头遗嘱,它是在紧急情况下设立的,同样也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者在场,只有当紧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才可以通过书面或录音录像的方式重新设立遗嘱,此时之前设立的口头遗嘱将失去效力; 最后,公证遗嘱则需要由遗嘱人亲自前往公证机构办理。 只要遗嘱满足上述各种不同形式的要求,充分反映出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处理的只是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那么这样的遗嘱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