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法律有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人的受领顺位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首先,若为遗嘱继承,即逝者在生前已经通过遗嘱形式指定了各项财产的继承人,那么此时各继承人均无优先级之分; 其次,若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未通过遗嘱形式指明继承人的情形下,继承人将会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在此种情况下,继承人可以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顺位。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遗产应遵从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1)配偶、(2)子女及未成年的子女、(3)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1)同胞兄弟姐妹或姐姐/妹妹、(2)祖父母、(3)外祖父母。 继承事件启动之后,将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假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次接续。 在本法律中,广义上所称之“子女”包含了: (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抚养子女以及存在合法抚养监护关系的继子女等所有形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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