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要赡养者能否多分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以下内容可作为参考依据:
1、对于那些已经为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抚养支持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可以享有更多的财产分配权; 2、针对那些丧偶的子女对自己的公公婆婆,或者女子对自己的岳父岳母,能提供主要赡养支持的继承人,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状态,均有权利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加入到遗产分配中来,具体的财产分配尽量保持公平对外,同时也允许各位继承人自由协商解决; 3、若某个有抚养能力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抚养责任的话,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该继承人应该只分得极少的财产,甚至说不能再拥有任何财产分配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