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能否分到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假如潜在的财产分配遗嘱中并未明确将遗产留赠子女,则其子女生成的继承权将因此消失;
2.若当事人未能向前瞻性地设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子女作为优先且默认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3.关于遗产的接班程序,应当遵循如下次序继承: (一)首先考虑到的是第一顺位继承者为配偶、其次为子女,最后为父母; (二)其次则是第二顺位继承者包括兄弟姐妹、祖父祖母以及外祖父外祖母等。 当遗产分配工作启动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将按照上述顺序承担起责任,而第二顺位继承者对此无权介入。 如在缺乏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则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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