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中,继子女的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然形成具有法律效益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此情况下,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有权进行所谓的“代位继承”。
这是由于在这类情形中,与继父母建立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继父母的财产具有继承的权利,因此依据连续继承的原则,他们的亲生子女也同样拥有这种权益。 然而,倘若继子女生前并未与继父母建立起抚养关系,那么她将无法享受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其亲生子女也自然无从谈及“代位继承”这个概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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