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是否相同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养子女具备法定的领养程序,则其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关于遗产的传承规则如下: 首先,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按照以下的优先次序进行传承: (1)第一顺位: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2)第二顺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当遗产传承进行时,首先应由第一顺位的继承者取得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不能参与继承。 只有在前述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无法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方由第二顺位的继承者接手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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