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对遗产和继承人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遗产及继承人的具体内容如下:
在涉及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配问题上,一般应确保每位继承人所获取的遗产份额大致均衡; 而对于那些生活中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必须给予特殊关照和扶持; 而后我们要提及的是,对于那些曾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抚养支持或与其长期共度时光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的财产; 然而,如果某些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其扶养职责,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这些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将可能面临无权分享遗产或仅能获得较低分配比例的困境; 另外,若各继承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亦可不必严格遵循上述遗产分配原则中的均等份额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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