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时效限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人宣布放弃继承权的时效性问题,继承人应该在处理遗产之前明确表达这一意愿。
如果在遗产处理以前并未做出此种声明,将视作默认同意继承财产。 此处所指的“遗产处理前”其含义为自被继承人去世之日起直至具体遗产进行分割的这个时间段内。 然而,倘若在遗产分割程序已经启动之后,继承人又对自己的决定进行了反悔或者表示欲放弃继承权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将会被确认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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