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出生的孩子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之规定,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需为尚未出生的胎儿留存适当比例的继承份额。
若胎儿在出生时尚未存活,则预留的相应份额将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处理。 具体情形包括如下三种: 首先,如果胎儿还未降生于世便宣告死亡,那么该孕妇将无任何理由主张对相应份额的继承权益; 其次,假如胎儿顺利诞生并且健康地成长生活着,那么胎儿将会自动成为继承人,享有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的继承权利; 最后,如果胎儿虽然已经出生,但是随即不幸夭折离世,那么在胎儿尚未失去生命体征的时候,其所享有的继承资格仍然有效。 而当胎儿离世之后,其在生前尚未从继承中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均须按法定继承程序进行重新分配和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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