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人是否可以撤销所立的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人有权撤销其自行设立的遗嘱。
自然人有权利按照该法设定遗嘱以处分其个人财产,并在需要时指派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同样也可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确定个人财产的分配方案,明确规定这些财产将仅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来继承。 在此基础上,遗嘱人有权行使撤回权和变更权,更改或撤销自身曾经设立的遗嘱。 当遗嘱人实际采取与遗嘱内容相悖的行动时,这将被视为是对已设立遗嘱的撤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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