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房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父母为子女之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自然依法享有对于子女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利。
因此,在非特殊情况之下,换言之当子女未立遗嘱,或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其他人员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其父母理应享有所得遗产的继承权利,即包括这座房屋在内。 然而,若子嗣立有内容明确的遗嘱,选址的方向是处在父母亲之外的人作为继承人取得该财产,此时父母将无法行使继承权,也无权继承该处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