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是否前享有前一婚姻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在这个时刻,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因此无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依照相关规定,财产继承的顺序如下: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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