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在设立遗嘱之后,自然人拥有合法撤销或更改先前所立遗嘱的权力,这乃是现行法律所明确赋予市民的基本权益之一。
当多个遗嘱存在且其内容相互矛盾时,应以最后所立的那份遗嘱为基准进行判断和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自然人有权依据现行法律设定遗嘱,以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事项,同时也有权指派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来指定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者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 此外,他们还可通过遗嘱把个人财产赠予给国家、集体以及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 居民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值得一提的是,遗嘱人不仅有权撤销与更改自己曾经设立过的遗嘱,而且当他在订立遗嘱后实际实施了与其原有遗嘱内容相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便会被视为遗嘱相关内容被自动撤销的情况。 如果立下了多份遗嘱,但其内容出现争议甚至抵触,那么同样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则进行裁定和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