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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1.遗产所有人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之后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财产所有人亲自手书、签署姓名以及明确标注日期的自书遗嘱,若不存在任何违法内容,则该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3.当有两位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时,可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代为书写遗嘱,同时需确认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余在场见证者以及财产所有人共同签名确认,且遗嘱内容和见证人资格均符合法律规定时,此类型的遗嘱亦具有法律效力。
4.在有两位及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通过录音方式记录的遗嘱,只要其内容和见证人资格均符合法律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
5.在紧急情况下,财产所有人有权设立口头遗嘱。
但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位及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待紧急情况解除后,财产所有人如能采用书面或录音等方式重新设立遗嘱,则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失去法律效力。
6.无行为能力者、限制行为能力者、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嘱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涉及剥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8.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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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8: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