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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亲过世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当事人(即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嗣)必须明确自身是否具有继承权,如果有父母之外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存在,那么就需要得到他们签名同意放弃对该房地产之继承权的书面证明文书方能进行相关程序操作;倘若于父母生前曾设立过遗嘱,那么应当遵循遗嘱中所规定的方式来履行职责。
其次,当事人须取得被继承人之死亡证明及本人为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关于死亡证明方面,需要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属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申领;
至于继承人证明,则需到所在城市公安分局或区级公安分局进行办理。
紧接着,当事人还要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并获取继承公证书。
在进行公正过程中,务必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政府机关核发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所有权人所订立的遗嘱(如已设置遗嘱),同时也要准备好遗嘱原本。
最后,在获得以上所有证明后,当事人即可手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如父母的死亡证、房地产证等)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管理交易所,申请办理相关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手续。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继承房产造成的房地产所有权变更所需缴纳的税务费用与其他情形下的相同,其中许多税种的收费标准都与房地产的价值紧密相连。
因此,当事人在办理业务前还应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以确定具体税费。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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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