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亡证明的开具主体,通常为医院及患者户籍所在地区公安派出所。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文件所具备的功能和用途各有差异。医院所开出的死亡证明,主要是为了协助死者家属进行必要的丧葬程序,例如火化等等;而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则更多地牵涉到遗产分配与继承问题,包括死者银行存款提取、遗产继承公证、法律诉讼等方面。当公民离世时,无论是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相关法律均强调在安葬之前(城市)或一个月以内(乡村),必须由家属、赡养人或是近邻向当地派出所如实申报死亡登记,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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