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 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5、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