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立遗嘱才是有效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立遗嘱的有效性: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该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场人员签字、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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