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行为如何构成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对行贿罪的定义,其构成通常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点: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即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
其次则是实际实施了向政府官员或公共机构成员提供财物的具体行为。 在这其中,所谓的“不正当利益”不仅涵盖了非法所得的利益,还包括了那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规章制度所取得的利益。 例如,通过行贿手段以获取不公正的招标中标机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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