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里有遗嘱直接可以办理房屋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里有遗嘱不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办理遗嘱房屋继承首先需要进行遗嘱公证,证明其合法有效,然后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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