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三年后走向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通常有这样一些原则。
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进行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这时就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具体状况,按照对子女有利、对女方有利以及对无过错方权益予以照顾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的范围很广,像工资、奖金这类常规的收入,还有劳务报酬,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的收益,以及进行各种投资所产生的回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那是属于这一方单独所有的,不会因为婚后而改变其属性; 另外,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也同样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比如说,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在房产登记的时候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就会被看作是共同财产; 但如果仅仅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并且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通常也会认定为是共同财产,不过要是一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在购房过程中出了资,那情况可能就会有所不同。 总之,在实际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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