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婚前财产离婚能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丈夫在结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物是不容许其配偶进行分割的。
因为这些婚前财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之物。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实施期间,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决定婚前财产将归属共同所有; 亦或是在这份关系存续过程中,某一方自愿将自己在婚前获得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的话,那么上述提及的财产便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来给予适当分割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