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分割如何判决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分割之判决的有效性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包括了房地产的购置途径以及相关的资金来源(例如,该房产是否在结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抑或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具体的投资状况(如有否存在某一方独自承担全部购置费用或者双方共同分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房产登记记录等等。
在涉及到婚后共同购买并无特殊约定的房产时,一般的法律实践通常采取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 然而,若该房产系在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而在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对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当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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