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前财产公证通常需要携带以下诸多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和户口簿等; 能够证明各方财产权属关系的确凿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购置合同书、金融机构开具的储蓄资金凭证等。 另外,双方在财产约定协议上已经拟定好的内容亦是必不可少的文件。 在此须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地情况和公证机构的规范不尽相同,因此具体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可能会有微小的差别,强烈建议事先向当地公证机关进行详尽的咨询与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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