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怎么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拆迁房地产在离婚调解过程中所进行的法律分配,确实显得颇为复杂,必须综合多重因素加以考量。
若该房地产恰逢婚姻存续期间在政府拆迁政策之下所获得的资产补偿,同时还受到夫妻共同财产性质或者共同居住经历等相关因素的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地产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然而,倘若拆迁房地产源自于一方当事人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或者是由于当事人个人独特原因获得的相应补偿,此时的该项房地产便常常会被界定为一方当事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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