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转移财产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期间内实施的财产转移行为的判定,其核心在于转移行为是否存在敌意以及是否侵害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资产的相等处置权利。
倘若在此过程中,任何一方在分居期内有意识地隐匿、转移、贩售甚至毁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抑或是通过制造虚假债务来试图侵吞对方的财产,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是财产转移的表现。 举例来说,将共同存款擅自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账户,以极低价格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等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财产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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