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做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是否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是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一些情况下,例如当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清晰明了并且存在高度的互信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然而,若夫妻俩人拥有大量的财产,其来源又比较复杂,或者倘若他们担心未来可能会出现有关于财产分配的争议,那么通过进行公证程序就能够进一步明确婚前财产的范畴以及所有者权属问题,从而有效避免潜在的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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