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做财产保全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阶段,若您希望申请实施财产保全程序,则必须向法院递交明确的书面请求并包括详细的涉及到的财产范围、价格以及申请此种保全措施的相关原因等信息。
法院将会仔细审核您所提出的要求,并且如果其认为案情具备实施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它将直接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对方的财产。 然而,在申请财产保全的过程中,您可能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在错误的情况下进行保全不会对对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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