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涉及其配偶居住环境的拆迁补偿金的分配,要在充分考虑各种相关要素后才能予以准确划分。
例如,若此次拆迁所产生的补偿资金系源自于原被告双方共有的房地产或者他们曾共同生活过的住所,则应当被视为他们之间的共同财产,并据此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 然而,倘若其中有一部分是由于个人原因所获得的,如原被告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该住房,并且由此产生了相应的房屋拆迁赔偿,那么这部分资金很可能将会归属于该个人所有。 最后,法官通常会综合研判已具备的婚姻持续时间、各方在此次拆迁中所作出的具体贡献以及相关的拆迁政策等等因素,以此来达致一个公平公正的分割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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