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怎么算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房产事宜,应当充分考量诸多因素。
倘若该房产系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特征及共同居住生活等因素所导致,通常应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领域内的标的物,展开相应的财产分配处理。 然而,如果该房产源于一方婚姻关系缔结前存在的个人财产,并在婚后经过转化而形成,抑或是由于某一方的个人原因(例如个人户籍变更等)而获取到的补偿款,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相关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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