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人拆迁平方怎么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后对于拆迁房产权属及其补偿的处理问题,其情况颇为纷繁复杂,需要充分考虑多样化的相关因素。
若在婚姻解除之际,夫妻双方已就房产所有权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与划分,而此房产又恰恰位于将要实行拆迁的区域之内,那么便应遵循先前约定,以此为依据来制定归属权的确认及相应的拆迁赔偿标准。 然而如若当时并未对此有所约定,则需进一步审视房产初始购买或取得的时间、出资来源等细节事宜。 通常而言,若该房产确系于婚后由夫妇二人共有的财产,即便已经离婚,双方仍有可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拆补分配。 但是倘若此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实际上很难通过此次拆迁获得任何补偿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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