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进入看守所在法律意义上,可以被解读为刑事拘留,或逮捕;
刑事拘留,表现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一种临时性手段,用于剥夺目前涉嫌犯罪或重大嫌疑的个人的人身自由的权利。 另一方面,逮捕是由检察院、法院授权批准或者决定,然后经由公安机关的执行作为具体环节实施的,这是一种长期性的强制措施,用以拘禁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通常情况下,当嫌疑人涉及到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或者存在逃避侦查、审判等不当行为时,就极有可能会被以此方式逮捕,并拘留在看守所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