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才让一方有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房产的所有权分配问题,往往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以一方在婚前全额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为例,这类房产通常被认定为该方的私人财产,具有专属权。 相对地,若房产由夫妻二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其所有权归属登记在任何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将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平均分配。 然而,当某一方对于房产的获取和维护做出了更大的贡献,例如投入了更多的资金,或者在婚姻关系中因自身行为不当而导致离婚等特殊情况发生时,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将会全面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有可能会倾向于给予付出较多或无过错的一方更为合理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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