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情形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夫妻间的共有财物经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即,夫妇在保持婚姻关系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生产、经商或投资所获取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遗产或是遗嘱中所接受到的财产,当然,如果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有明确指出该笔财产仅属某一方,那么则不应列入共有财物范畴; 再如,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各类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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