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突然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获得取保候审这一制度认可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以及作为被指控人所面临问题的全面解决。
准确地讲,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法律框架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与通常意义上的拘禁或羁押相比,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更为宽松。 然而,必须要强调的是,尽管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进行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起诉程序以及最终的裁决阶段。 只有当经过严格的调查核实或者经过法庭的全面审理确认当事人并未构成犯罪,或者其行为之严重程度明显轻于法定标准,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无法予以定罪处罚; 或者已经错过了对犯罪行为的有效追诉时限等情况下,才有可能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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