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后如何分配房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房产抵押贷款尚未清偿完毕的情况颇为普遍。
针对这一问题,处理方法往往也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此进行友好协商,选择其中一方作为扛起后续房贷偿还责任的主导者,而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提供适当度的经济补偿予以补偿。 倘若两位当事人均具备足够的财务实力来承担该项债务,那么他们也可自愿合力分担余下的贷款事宜。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会依据各方当事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对房产用途的需求进行全面的考量与权衡来做出最终的司法裁决。 此时,法庭一般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归于更具信誉和能力、更依赖房产的一方当事人所有; 相应地,该当事人需自负起后续的房贷还款事务,同时另行向另一方支付合理的房地产价值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